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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与合作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申请指南(2020年)

2020-02-07

一、资助对象及要求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生物科技公司等单位的科研人员,申请人应为博士(包括在读博士)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生物学或药学或动物营养学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等研究背景和研究能力。申请人须保证具备完成开放课题所需的基本仪器设备、人员团队等支撑条件。

二、资助额度
    2020年开放课题总经费为200万元,每个课题资助金额为10~30万元,执行期为1~3年,课题经费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对研究前景较好、有成果转化潜力的课题可滚动支持。

三、开放课题研究方向

本年度开放课题设置研究方向如下:

1.生药研究方向(如无特指,针对家畜方向的优先)

1.1 动物基因工程疫苗技术研究

(1)动物新型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VLP疫苗技术研究(哺乳动物细胞表达优先);

(2)动物病毒反向遗传技术、病毒活载体疫苗技术研究;

(3)动物核酸(DNA/RNA)疫苗及其制备工艺技术研究;

1.2 动物靶向树突状细胞疫苗技术研究;

1.3 口服动物疫苗研究;

1.4 动物疫苗制备关键先进技术研究

(1)动物疫苗抗原高效培养、下游处理等先进技术研究;

(2)动物疫苗佐剂、免疫增强剂、疫苗制剂技术研究;

1.5 动物疫病鉴别诊断方法研究

1.6 疫苗候选株筛选、免疫原性评价等前期研究(新发或变异株优先)

1.7 动物用治疗性抗体技术研究

1.8 宠物新疫苗研究

2.化药研究方向

2.1动物用兽药制剂新技术研究

(1)难溶性药物生物利用度的制剂技术研究;

(2)制剂口服缓、控释颗粒制剂研发技术;

(3)长效注射剂技术、注射微粒缓释制剂技术研究;

(4)掩味技术研究。

2.2动物用原料药新技术研究

(1)国内主要动物用原料药关键中间体生产工艺优化及开发;

(2)国内主要动物用发酵类产品菌种改良生物技术研究;

(3)新型动物用抗菌素原料药研究。

3.饲料研究方向

3.1 功能性饲料添加剂开发

3.2 饲料用抗生素替代品及技术

3.3 发酵饲料开发

四、课题申请、评审程序

1.申请人须填写《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书一式三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管理部,同时将电子版直接发至:rd600195@cahic.com。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2.课题评审程序:公司接收到开放科研课题的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需要补充的将反馈申请人限时补充。公司将组织开放课题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课题,公司与申请人签订课题合同书,并正式立项。

五、课题的实施与检查

1.申请人须在签订课题合同书即日起开展相应科研工作,公司将按照课题合同书中约定的里程碑进度组织检查与验收,必要时派出专业人员实地检查。课题负责人获得课题首笔款后,应于下次拨款前提交《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阶段性总结报告》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试验研究报告》。在课题完成或合同截止日期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阶段性总结报告》及《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试验研究报告》,

(2)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PDF版,

(3)专利、获奖成果证书原件,

(4)研究中发现或改造的菌(毒)种、载体以及其他试验成果,并列出目录清单和成果特性详细数据。

2.课题负责人应合理使用经费。课题研究情况经中牧股份公司验收、审查未达到课题目标的,将缓拨下期经费;课题负责人不能及时纠正、弥补的,经公司评审委审核确认,将中止资助。

3.课题验收工作由公司开放课题评审委根据验收结果进行验收评审,验收合格后,申请人方可再申请新课题或开展延续性研究。

4.课题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不应随意更改。若有合理理由必须更改合同约定的,需由课题负责人向公司研发管理部提出申请,若变更内容涉及技术指标的,由评审委对变更的技术内容进行审议同意后执行。若变更内容仅为课题延期情况的,处理如下:

(1)未能在课题合同期内完成第一个里程碑目标时,原则上不再同意其延期申请。

(2)未超课题合同期的前提下,里程碑的延期申请在公司研发管理部备案即可。

(3)超出课题合同期,且已完成第一个里程碑的情况,由公司开放课题评审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延期及延长时间。

5.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

六、课题经费拨付与支出要求

1.课题经费将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帐户,并由该单位开具发票或专用收据。课题经费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根据课题里程碑完成进度分期支付:课题设置1-3个里程碑节点,首笔款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余款按里程碑节点和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共3个里程碑的,每个里程碑节点完成后支付20%;共2个里程碑的,每个里程碑节点完成后支付30%;仅1个里程碑节点的,完成后支付60%)。每验收通过一个里程碑节点,支付约定款项。

3.课题负责人需按合同约定的预算科目和金额合理支出。

4.对于课题执行期间终止的课题,公司将终止资助。对于挪用专款等情况,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且5年内不再支持该课题负责人的课题申请。

七、课题成果知识产权归属

开放科研课题的有关专利申报、论文发表、申请报奖等均需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均应标注“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部重点实验室资助”字样,专利申报时须将开放科研课题资助单位作为专利权人之一申报相关专利。开放科研课题未公开发表、申报的论文、著作、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及其它涉及课题内容的资料、材料,包括课题试验方案、试验数据、各阶段总结报告、试验过程中研究获得的生物材料成果归出资单位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应用性成果知识产权由课题出资方和研究者共同商定其所有权。如产权发生转让,出资方具有优先受让权。双方将在签署合同时具体约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光武、徐和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rd600195@cahic.com

电话:010-83672261、83672265

附件1、《中牧股份开放科研课题申请书》格式

附件2、《中牧股份开放科研课题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模板

附件3、《中牧股份开放科研课题阶段性总结报告》格式

附件4、《中牧股份开放科研课题研究试验报告》格式



申请指南-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2020年申请指南.pdf

附件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模板.docx

附件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阶段性总结报告.docx

附件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放科研课题试验研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