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中牧股份荣获2018-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2019-10-09
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沪市上市公司2018-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中牧股份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级(优秀),属最高等级。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维度包括信息披露合规性、有效性、分行业信息披露情况、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董事会秘书日常信息披露履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评价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类。本次评价期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共有314家上市公司获得A级评价,占1448家沪市上市公司的22%,评价结果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一直以来,中牧股份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董事会秘书认真履职,总部各部门、各经营单位全力合作,协同做好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编制和发布,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中牧股份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组织反向路演,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召开业绩说明会,在线答复提问,接听电话专线,参与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资本市场沟通,向投资者解读管理团队关于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和布局,传递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充分展现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诚信务实的形象。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已经成为一线监管中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在评价结果的使用上,对评价结果为A类的上市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鼓励其继续发挥示范效应,日常监管以引导、服务为主,并在并购重组和再融资预案监管中予以适度考虑。
此次获得A级评价,是对中牧股份在评价期内信息披露工作的充分肯定。围绕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的要求,中牧股份将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以规范运作、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